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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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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字平人,祖籍河北南皮。中国书协会员、河北省文联副主席、河北省书协副主席。197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中文系,在校期间曾受教于我国著名学者、书法家黄绮先生,随其学书三十余年。代表作有《太行赋》、《畿辅通志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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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书法欣赏的误区

 / 潘学聪

 

当下的书法欣赏,正遭遇欣赏的误区,其表现之一是欣赏名人书法,即公众人物,或是通过各种形式——包括非书法活动而获得较大社会知名度的人物,涂抹几笔,就算书法,由是有了价值市场,有了社会吹捧,堂而皇之步入书法殿堂。表现之二是欣赏官员书法,某少数官员书法,有的尚可,有的则纯然是附庸风雅,完全是一个书法爱好者的水平,但这无妨,艺术舆论与社会权力可以交换,社会现实需要就是社会控制权的直接表现,由是既有市场,又有赞赏。表现之三是欣赏时尚书法,时尚不是创新,因为创新是依书法——艺术——美术发展规律而来,时尚是以猎奇搅动社会对书法发展的需要,故意人东我西,人南我北,不论书道,不管艺术逻辑,此类非道之书,非书之书,也获得了市场,受到某些追捧,颇成气候。表现之四是欣赏富人书法。富人本是钱多善贾,如今却也要展袖一舞。书法本是心静之事,终生之事,但这无坊,有钱能买天下,何况一个展厅,几篇文章。只是这样一来,书法就很无奈,以文人为主体的书界也就很无奈了。

 

书法欣赏的本身脱离对书法作品艺术品位的鉴赏作为一种欣赏有别的书法现象,其实是一种文化观念在当代社会存在下的反映或折射。本来,中国的传统哲学是主张天人合一的,也就是强调了人的存在与自然存在的整体性与一致性。由此又进一步衍生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及艺术观念中,在书法文化与书法艺术方面,就有“字如其人”“人书合一”“人书俱老”之说。传统书论中的这种说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观念存在,强调了书法活动是人的精神活动的表现形式,也就是承认书法的存在形式及自身的发展规律既有独立性,同时也要受到人的精神活动的制约:没有人,何来书法?没有书法,何来人的如此别致的精神存在?但是在这里,人对书法的作用,直接的也是根本的,是精神作用,即是一种高级的情感活动。但是也应该承认,中国的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同时也发展出了构成中国皇权思想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是天之子,人是龙的传人,这是一种文化图腾,但它改变了人的观念认识,当这种认识被儒家以文化观念的形式确定下来并结构成社会文化存在时,规范人的伦理行为的道德观念就堂而皇之地经过文化观念这个中介进入艺术观念中,书法欣赏挟杂种种非书法、非艺术的道德判断,最典型的就是北宋后期苏黄米蔡四大书家中的“蔡”的认定,是蔡京呢?还是蔡襄呢?单就书法而论,蔡京在北宋最后几十年的哲宗、徽宗时期,其名与才气,恐也是冠盖一时的,只是其人之奸,其名之恶,令时人恶,令后人耻,故有书法宋四家中“蔡”本蔡京后被换作蔡襄之说了。其实,如果不是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带来了历史观、文化观、艺术观的转变,在艰难中努力保护汉末帝稳坐许昌几十年的曹操之书法,怎么也比不过用武力夺取杨家天下的李世民了。道德这东西,有时也复杂得很,一句半句是讲不清楚的。

 

话题扯这么远,这与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书法欣赏有关吗?当然有关系的。因为道德作为一种远离艺术创作所需要的理性认识进入书法欣赏——价值判断中,虽然带有某些感情色彩,但它与规范人的现实存在的道德相联系的同样是带有一些观念性特征的类近于观念性的存在,比如物欲、权欲等等,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比如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就获得了在书法欣赏中存在的可能性,甚至带有某些合理性。其它艺术形式中对票房价值的追逐不也是如此吗?如果追逐目的不可以被责备时,那么实现追逐目的的实现形式又有多少可以被责备的呢?

 

但是责任同样是要有的,因为书法就是书法,是民族文化的特定存在形式,它只有以充分的形式,实现充分的类存在,成为一个典型的文化形式,才能在成为民族文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存在,一个必要环节。我们充分肯定的、典型的书法形式,不赞成对一些不充分、不典型的书法笔墨作文化起哄。但我们不能责备官员书法、名人书法、富人书法、时尚书法,因为谁也无权利剥夺别人染指书法活动的文化权利。但我们可以而且应当责备书法欣赏中的错误心态,当然也应该指出,这是一种社会文化心态,更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在书法欣赏中的具体表现。我们没有必要更多地去探讨书法欣赏中的这种社会心态,社会文化心态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因为市场经济已经拓开了满足个体欲望需求的大门,有多少个体就可以有多少个体大跳龙门,个人本有多大欲望就可以在跳龙门时有多高的飞跃。不管未来的历史如何肯定今日的现实,我这里仍然指出,书法欣赏仍然要着眼于对书法形式的典型存在形式及种种形式特征、形式感因素的认识,这种文化存在或发展的基本要求就是书法欣赏的原则,也是尺度。

 

欣赏书法首先要有良好的文化心态,包括对民族文化的认知与认同,包括心境的宁静与超功利性。书法欣赏之所以需要如此,全在于中国书法的形成与发展,从本义上讲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族群在走出猿的动物性,脱离早期人类的蒙昧,进入文明阶段的高度智慧性的进化与进步的历史过程中,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世界的认识与认知中的全部记忆,是一种历史文化积淀,这种积淀既包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与把握,更包括对自己内心世界的认识与把握,深刻地影响着自身包括意识性在内的心理因素、情感状态的发展。很多时候,人们易于把书法欣赏活动中的心理因素、情感状态作为一种单个的、孤立的存在现象,这将会把偶然性推至书法欣赏的主体地位,由此也会导致认识上对书法存在的本体性的失落。因为没有欣赏的眼睛,就没有欣赏对象的存在。而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没有文化的心灵,就没有文化的眼睛。而书法,其本义上讲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形式,心灵的文化程度与文化状态,将决定书法存在的认识与感受。因此,我这里认为,欣赏书法,是要首先具有良好的文化心态的。

 

其次,欣赏书法要充分注意书法的文化本体性。最早的中国书法就是中国文字,文字的发展历程就是书法的发展历程,这影响甚至决定着书法的文化性主体存在,从现在对书法的认识来说确是这样。甲骨文、金文是书法呢?是文字呢?二者兼备。文字与书法可以分离,可以分开认识,那还是中世纪以后的事。所以,书法认识,说简单,其实不简单。特别是对书法形式和形式感的认识,牵涉到民族文化的全部存在,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都将导致对这种存在认识上的偏颇。比如法度,对书法作为类的存在——也就是书法作为字的存在,从历史文化上讲,那是很重要的,王羲之的行书,王献之的行草,那种圆转,那种轮廓特征,不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文化在这种形式上的体现吗?但是就书法说书法,我们又常常把它分解成对用笔及结字的规范,也就是法度。这当然也对,是微观认识,是认识事物的内部结构性存在。但要是真正认识到这种内部结构性存在的本义,而不是把一个完整的存在搞的支离破碎,则需要把对这种内部结构性存在的认识置于书法的文化本体上,以此我们才知道什么叫继承,什么叫发展,什么叫变化,什么叫创新。认识书法的这种文化本体性在书法欣赏中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书法在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还处于以信息交流为主要目的实用时期,字的文化存在对书法形式还具有决定作用,但是现在不同了,毛笔书写的汉字的书法活动不再受实用规律的制约,字的形式本身就上升成为书法创作的母体,至少形式上是这样。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到书法——文字的形式的文化本体性,认识到法度的结构意义与原则,及字的结构意义与原则的文化存在,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到在当代书法应有的类特征与类存在,才能感受到、欣赏到当代书法中这种类特征与类存在的美感表现与美感价值。没有类的规定性,也就没有类的存在。而书法的文化本体性,就是关于书法类规定性的解读。

 

再是书法欣赏中要注意书法作为文化存在的时代性。作为历史文化积淀,时代性是书法必有的文化特征,欣赏时必得注意。金文之于甲骨文,就其创造而言,就具有时代性,这既表现为文字的创造性,也表现为书写上的更多特征。再往后的隶书、楷书、行书、草书,那一体之创造,都当是文化的时代性使然,也是时代文化的存在形式。就是楷书,王羲之楷书的法度清简,而数百年后的颜真卿楷书,法度就要繁杂多了。那么,是王羲之的法度清简好,还是颜真卿的法度繁多好,我以为这是不可比的,它们的存在,只能说明一个道理,文化的时代性是书法不可避免的基本特征。由此,我以为也应当承认,当今书法,也同样具有文化的时代性。当今书法所具有的文化时代性是什么,当然应该是一个时代的思考,而不会是一个人的思考,但发展历史上的书法文化存在则是必然的。由此,我们对今日书法之文化表现是肯定的,但我们只从书法文化的连续性与联系性上来肯定,背离书法文化本质特征的种种表现,既非传统,也非书法文化的时代性之所在,它只不过是一种假书法之表象的以时尚为特征的文化泡沫而已。

 

走出书法欣赏的误区是一个不易说透的话题。因为它是把一个时代对书法的真正的、纯粹的追求与从生存状态出发假书法之手段以实现对现实物质或物质性需要比对而谈,对应性与对应关系显然是不太准确的。其实,我们不用怀疑,所谓陷于书法欣赏误区的书法欣赏,只是一种对现实物质利益所作的一次文化炒作,未免真是不知书法为何物。从知与不知的认识来说,此类文化炒作是明于彼而行于此,是此为美食,此为美色,此为诱惑。所以,知法必惩贪但贪官仍在,文化中的书法炒作当然也还是会有的。当然,书法中的文化炒作无罪亦无过,它是一种文化现象,顶多只算作是一种以时尚为特征的文化现象。我们着眼于以一种理想化的文化存在为特征的文化认识,批评一种同样是理性的文化行为,只表明,我们对深厚的民族书法文化存在与书法文化传统有一种不舍的情结,至于未来的文化历史是要肯定不肯定这种情结,还是要抛弃这种情结,这里也不便冒然作答。但文化炒作已是当今时代必有的文化手段,这或许类同于古代文化的互相标榜。但炒作文化让一些固守书法文化存在的书法很是悲哀,一个书法底蕴与功力极为深厚的书家终生蜇居大学校园的书斋,当他在八十高龄行将辞世时,不无伤感地叹息:书法或许当真是没有什么好赖之分的。他一生的书法追求,换来的只是一声无奈。不善炒作,徒有其哀。炒作就是竞争,文化炒作就是文化竞争,书法如此,其它门类,何尝非耶?

 

但我们仍然要坚守书法之道,在可视的历史视野之内。